:::
有關106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面試時段重疊時之處理原則。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 ╱ 公告日期:2017-03-27說 明:
一、本校訂於106年4月1日或4月1日至4月2日辦理旨揭面試,本處將於3月29日招生組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面試序號及試場,是日請辦理團體面試之學系自行於網頁公告面試梯次。
二、淡水校園各學系如有考生無法在排定的面試時段或日期到考,則該生於該學系面試期間向面試試務人員報到時,試務人員將視情況排在該時段後面,若該時段無法安排,則安排至下一時段後面應試,以此類推至該系最後一時段。若有特殊情形,將由面試試務人員彈性安排。
三、各學系如接獲家長或考生來電詢問,請依前開原則轉知,俾便考生得以順利應試。
四、業務承辦人:招生組李星霖,分機2513。
教務長 鄭 東 文
最後修改時間:2017-03-27 PM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