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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19-02-22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

()學生若取得未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附2)之專業證照,得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附件3)於10834日前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亦得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系所簽核後請於36日前送諮輔組複核。於38日諮輔組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期間:10838日起至318日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781日至108131)。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證照登錄及獎勵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申請流程詳附件4

()備齊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學生證正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及影本(系所驗畢正本立即歸還),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四、業務承辦人: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編纂,分機2350

 

學生事務長           

 
最後修改時間:2019-02-22 AM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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