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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第1學期期末考同學申請「防疫假」程序公告。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23-01-05
 111學年第1學期期末考同學申請「防疫假」程序
說明:
    一、申請「防疫假」不受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於該科考試結束三日內辦理 請假手續」之限制,請同學於「自主防
           疫」結束後之次日起算,5 日內完成請假程序。
    二、考試期間之假單不須再請任課教師核章,請依一般請假程序完成請假事宜,防疫假不列入扣考及出缺席紀錄。
    三、請務必於考試前與任課教師或系(所)辦公室聯繫,俾利其另外安排考試事宜。
    四、若因請假系統無法請假或列印假單等問題,請至 B418 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洽詢,該中心將予以協助。
    五、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蔣世倫教官,分機 2216
最後修改時間:2023-01-05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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