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獎勵證照申請:學生取得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附件2)之專業證照。
三、證照獎勵申請:
(一)申請期間:107年10月4日起至10月15日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7年2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 籍者(107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本學期)及畢業生不得申請)。
(三)證照登錄及獎勵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申請流程詳(附件3)。
(四)備齊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學生證正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及影本(系所驗畢正本立即歸還),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四、業務承辦人: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分機235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