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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與教學中心辦理「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進步獎__同舟共濟」獎勵方案公告。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18-02-26
  

說明:

一、為鼓勵大學部學生自組學習社群,以同儕相互激勵的方式來提升學習成效及學習興趣,特訂定本方案以獎勵學習社群團體。

二、申請資格:

 ()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且前學期就讀本校者。

 ()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因無在校學業成績可比較,下學期方可申請;四年級學生下學期因畢業在即,無法申請。

 ()成績系統無法計算出國外成績之進步幅度,故不適用於大三出國留學學生。此類學生至多僅能於一年級下學期、二年級上學期、二年級下學期提出申請。

 ()申請槳手之前學期與本學期修習學分數,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例如抵免學分、大學學習課程、服務學習課程、軍訓、護理、體育等),不得低於15學分。

 ()槳手須符合上述四項資格,可跨學院、科系、年級,亦可邀請碩士班學長姊指導划槳技術,但整舟成績僅計算大學部槳手成績。

 ()每舟36名槳手,並推派一名同學擔任舵手。中途不得更換槳手,如有任一槳手退出,則視同翻舟,並喪失參賽資格。

 ()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三、申請方式:請轉知同學於331()前回傳同舟共濟進步獎申請表至學生學習發展組(E-mailaisx@oa.tku.edu.tw ),信件標題請註明「申請106(2)同舟共濟進步獎_舵手系級姓名」。

四、獲獎公告:於下學期初,與107學年度第1學期個人進步獎、自我預期進步獎獲獎一併公告。

五、詳細活動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六、 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分機3531)

 

長  潘 慧 玲

 
最後修改時間:2018-02-26 AM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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