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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17-09-20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

()學生若取得未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附2 (待修訂))之專業證照,得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附件3)於106928日前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亦得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系所簽核後請於929日前送職輔組複核。審核結果職輔組將通知申請人及就讀系所;並於930日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

()申請期間:106102日起至1013日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621日至106731)。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106學年度入學新生、轉學生(本學期)及畢業生不得申請)

()證照登錄及獎勵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申請流程詳(附件4)

()備齊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學生證正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及影本(系所驗畢正本立即歸還),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四、請系所於1020日下班前完成初審,審核注意事項(詳附件5),並彙整繕打證照獎勵申請清單(附件6),電子檔OA至職涯輔導組並列印紙本經系所助理簽名後併同所有證照獎勵申請資料送至職涯輔導組(商管大樓B413)。

五、業務承辦人職涯輔導組:嘪純女,分機2350

 

學生事務長         

最後修改時間:2017-09-20 PM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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