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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上課防疫相關措施,包括師生應全面佩戴口罩,落實課堂點名等訊息公告。(轉貼自教務處)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 ╱ 公告日期:2022-02-18 說明:
一、因應國際疫情嚴峻,國內持續新增本土個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2月8日至2月28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運動、唱歌、拍照、主持、致詞、演講、講課等活動,須全程佩戴口罩。
二、本校教學及授課方式維持如下:
(一)「不分室內外課程」,師生須全程佩戴口罩,包括體育課、校園與社區服務學習等課程。
(二)務必落實課堂點名: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名制;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
(三)教室內禁止飲食,禁止私下交談。
(四)生病不入校(園):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三、持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及新北市政府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公告(本公告同步傳送全校學生)。
四、業務聯絡人:課務組詹雅涵,分機2203)。
教務長 林俊宏
最後修改時間:2022-02-18 PM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