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自110年5月3日(星期一)起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轉貼自研究發展處)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21-05-03
  說明:

一、本獎補助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參加校外各類專業學術競賽,開發學生專業技術潛能與創意,以提升就業競爭能力及增進校譽。

二、申請資格:

()符合「淡江大學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獎勵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且參賽或獲獎間為109121105月者,但已領取本校其他單位經費獎勵或補助者,不得重覆提出申請,申請學生須簽具切結書

()同一學年度內學生申請參賽補助金或競賽獎勵金至多2次,同一企劃案或同一團體獲獎,以獎勵1次為原則;若多次參賽或獲獎,請先自行揀擇2件競賽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請至https://forms.gle/4AFYjMemdK8m9vRt6填寫表單,並請備齊下列文件,由各系所助理查核申請資料並確認學生在學身分,經指導教師、系所主管及院長推薦後,最遲於110531日(星期一)前送交研究發展處核定獎勵。

()申請表。

()切結書。

()競賽活動報名表或邀請函及論文等相關證明文件。

()競賽活動辦法、簡章或活動流程表。

()參賽或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可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之文件。

()競賽作品影本或成果影音資料。

()參賽級別分屬全國性競賽及國際性競賽,請檢附足以證明所申請級別之相關佐證資料,如主辦單位公布之參賽學校、國家等資料。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四、獲獎補助名單及金額核定後,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領獎,屆時請依郵件說明辦理領款相關事宜。

五、檢附實要點供參。

助理教授如指導學生參賽,依本校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18條規定,助理教授屆滿8年未升等為副教授者,自第9年起不得申請校內各類獎補助。

七、本項業務承辦人﹕張秀卿小姐(分機:2561)。

 

研發長     

最後修改時間:2021-05-03 PM 1:13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