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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公告。(轉貼自學生事務處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

系所公告
張貼人:何孟家公告日期:2023-02-10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期程:

()若學生欲申請未列入本校「獎勵證照類(級)別表」(附件)之專業證照,請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個人申請)」(附件),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請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團體申請)」,並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申請表及相關附件由系所統一彙整,於33日(五)前送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111學年度專業證照獎勵類()別表將於310()核定,並公告於「學生學習歷程」系統。

三、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申請期間:320日(一)起至331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121日至112131)。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

 

1、「智慧收付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之前已於平台登錄帳戶完成者,無須再建立】

2、「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填報證照資料,於331日前列印「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未繳交申請表者視同未申請,系統於翌日凌晨準時關閉,逾時不再重新開啟,亦不接受手寫申請表。】

()繳交期限及資料:學生於331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初審。

()系所初審:系所助理請參照「審核規定」,詳細審核學生證照資料,並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下載電子檔證照獎勵申請清單(網址:http://sso.tku.edu.tw/ePortfolio/license/download.aspx),清單經承辦人簽名及蓋系所章,連同所有申請資料於414日(五)前送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及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連結。

五、業務承辦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分機352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最後修改時間:2023-02-10 AM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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